干部工作关系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息息相关,选拔任用干部,必须坚持看公论用人。
看公论用人是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,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,是党的几代领导集体一贯坚持的用人原则,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都处在人民群众当中,就好比是运动员处在观众当中一样。一个干部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是不是重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是不是作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,以及他的优、缺点,群众看得最清楚、感受最深,也最有发言权。因此,看公论用干部,是选准用好干部最重要的保障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:“领导不是自封的,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,批准不批准。”江泽民同志指出:“要把那些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。”胡锦涛同志也强调:“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,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,把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配备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,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都有好的思想、好的能力、好的作风、好的形象。”由此可见,群众公认的人就是执行党的路线并有政绩的人,这一标准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党的干部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产物,是德才兼备原则的本质体现和具体化,是被实践证明唯一正确的标准。只有不折不扣地坚持这一标准,选人用人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全社会的广泛认同。近年来,我市正是坚持了这一根本标准,才使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,为加快辽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,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。
当然,强调看公论用人,不是不讲原则和条件。由于受复杂社会环境影响,群众公论有时也会受外力左右,甚至失真失实。所以必须健全和完善措施,坚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人。要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,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进行。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制度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扩大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参与人员范围,更广泛地了解民意。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,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主体、原则、程序、纪律和责任作出规范,进一步扩大干部任用决策中的民主。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,坚持党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,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范围。要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、差额选举办法,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,努力搭建公平竞争平台,积极营造优秀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的环境。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,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,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,让党放心。